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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实刑如何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张彬,成都走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缓刑和实刑如何数罪并罚

缓刑和实刑如何数罪并罚

理论上,即使数罪并罚,但如果还是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缓刑和实刑该怎么数罪并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实践量刑上,依然存在酌情处罚的情况,比如罪犯的一贯表现,或避免严重犯罪等后果发生,这些都属于量刑考虑的重要情况,甚至对于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产生起到重要影响。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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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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