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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员销售伪造假账私吞电脑后变卖被批捕

犯罪嫌疑人杨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50台电脑私自变卖,将12万余元价款据为己有。近日,西城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逮捕杨某。
杨某在电器城做品牌电脑销售,2014年3月17日,该电器公司审计部门照常对各门店进行货物盘点,盘点到杨某所在门店时发现店铺中有48台索尼笔记本样机缺失,同时发现有48张与每台电脑对应的质检单,但这些质检单被查出是伪造的。
原来,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之间,杨某利用自己对电脑样机保管维修的便利,多次伪造了维修单,造成电脑有故障在售后维修部维修的假象,之后采取销账的方式侵吞了该品牌笔记本电脑近50台,并出售掉了其中30余台,获利12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要负刑事责任,因而不要费尽心机最终还是要背负沉重的法律责任。一切为犯罪而耍的小聪明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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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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