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鉴定
文章列表
司法鉴定法律监督原则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
来源: 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1898000365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0365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