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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审:“毒驾”因有较大检测技术难度目前暂无法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4日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三审稿中取消嫖宿幼女罪、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可采取终身监禁、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等规定引起各方关注,备受关注的“毒驾”则因各方认识尚不一致,未纳入草案。

  在“醉驾”已经被明列入危险驾驶罪的前提下,有人提出,“毒驾”的危害性不下于“醉驾”,且其隐蔽性可能引发更大问题,应给予相应法律措置。对此,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则反馈,“毒驾”入刑有技术难度。200余种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难以全部入刑,多数也做不到快速检测,执法将面临技术难题。

  在上述意见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对“毒驾”入刑各方面认识尚不一致,目前能采用的仍是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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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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