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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办信用卡涉嫌犯罪均被诉

由于缺少周转资金,在陈某的提议下,他和妻子王某一起到工商银行以王某的名义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20万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妻子用于支付小额生活支出,丈夫用于经营生意及赌博,在透支本金近20万人民币后,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未还款。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王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王 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
2011年6月,做生意的陈某缺少周转资金,由于妻子王某名下的一张工行借记卡流水比较大,能办理透支额度大的信用卡,因此,二人商量一王某的名义办理一张信用卡。就这样,陈某、王某一起来到银行,以王某的名义成功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20万元的信用卡。
信用卡申办下来后,夫妻二人共同使用该信用卡:丈夫陈某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用来购买建筑材料和支付工人工资;妻子王某将信用卡用于小额生活支出。
据陈某供述,其套现都是通过路边的广告进行电话联系,然后把信用卡提供给对方,提取现金,同时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手续费。
起初,二人还能共同还款,但在2012年初因为陈某做生意失败,就失去了还款能力,陈某非但没有停止透支,还套现用于赌博。
截至2011年11月该信用卡欠款本金近20万元,其中,其中陈某透支金额为18万元,王某透支金额为16000余元。从2011年年底开始,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打过电话进行过催缴,但二人都没有还款,并在变更了办卡时预留的电话和住址后,也没有通知银行。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本案中陈某为了满足自己使用资金的需要,用其妻子王某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并将信用卡中的钱进行套现用于赌博,并最终导致无法归还信用卡的欠款,而妻子王某作为信用卡的持卡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放纵陈某透支信用卡,二人构成共同犯罪,而且由于办理信用卡为陈某起意,绝大部分金额也为陈某使用,因此在该案中陈某为主犯,王某为从犯。
西城检察院 许晓燕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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