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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当盗贼遭误杀 警察误杀他人如何担责

误当盗贼遭误杀

据凤凰网报道,外媒报道称,乌克兰首都基辅附近一座小镇4日夜间发生一起悲惨事件:两拨警官将对方误作歹徒展开对攻!枪战中五名警察丧生。乌克兰内政部长助理在脸书发文说,造成惨剧的原因是“沟通故障”。他说,警察计划突袭Knyazhychi镇一处住宅,逮捕一伙入室偷盗抢劫的犯罪分子。

警察派出侦察人员在一处未完工的住宅潜伏、监控情况,另一个KORD特警小组在附近待命。之后发生一串“灾难性事故”,导致不同单位的警察对攻。

据他介绍,事件始自附近一处房子突然响起自动警报,“国家警卫”(SGS)的巡逻小组赶到检查,发现了两名潜伏侦察的警察。同时,待命的那组特警以为潜伏的同事出事了:可能被歹徒发现、抓住了。随后,特警驱车赶到SGS抓住潜伏警察的地点。特警与SGS展开对攻。虽然枪战时间不长,但是,两名SGS警官、两名潜伏警察、一名特警丧命。

据悉,歹徒听到枪战后立刻逃跑,不过在前往基辅的路上被逮捕。

警察误杀他人如何担责

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失误杀伤无辜的人如何担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如果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由于重大过失或违规操作而造成公民受伤或死亡的,应根据过失的性质、程度等具体情节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根据警察法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其中,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无论是否基于过失,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来源: 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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