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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38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编织全球反腐网络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将打击外逃贪官提上新的高度,吹响了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7月,公安部再次部署了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掀起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强大攻势,这是我国开展境外追逃风暴的又一记重拳,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已成痴心妄想。  掀起境外追逃风暴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了代号为“猎狐2014”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掀起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强大攻势,这是今年以来我国开展境外追逃风暴的又一记重拳。  自“猎狐2014”开展以来,已有28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126名主动自首。  今年以来,在中纪委的协调组织下,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将打击外逃贪官提上新的高度,吹响了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让境外不再是贪官的“避罪天堂”。  有关人士披露,目前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  公安部7月22日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在全国两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  今年1月,中央领导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此后公布的中央纪委内部机构调整中专门加强了相关机构改革的力度,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5月,中央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  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10月,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12月1日是自首的最后期限。  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央行等。其中,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职务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公众常说的“贪官”,其犯罪多涉及国有资产和机密;而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犯罪多是合同诈骗和公司职务侵占。如被抓捕归案的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美女老板”上海泛鑫保险控制人陈怡等。  推动国际反腐合作  “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落地海外就告平安”。这是一些贪官自诩精明的“为官之道”和曾经抱有的“春秋大梦”。如今,这些恐怕要成为过去时了。  从APEC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欢迎制定《APEC预防贿赂和反贿赂法律执行准则》,到中美领导人同意共同打击各类跨国腐败犯罪活动,再到G20第九次领导人峰会有关将开展反腐、追逃合作的话题……中国大力推动和参与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境外反腐追逃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正在全球更广范围内张开巨网,势将令外逃和拟外逃的贪官无地立锥、梦断黄粱。  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闭幕。从《北京反腐败宣言》的发布,到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正式运行,再到美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在双边层面同意与中方开展追逃追赃合作,北京APEC会议取得的一系列反腐败共识与成果,令世界瞩目,更形成了对贪腐分子的震慑。  专家表示,中国积极推动取得的这些成果,无疑再次释放出斩断腐败分子“退路”、决不让贪官逍遥法外的强烈信号。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反腐败宣言》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反腐败宣言,集中反映了各经济体就APEC反腐败合作重点及发展方向达成的共识,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方面的关切和立场,对于引领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朝追逃追赃等务实合作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8月29日,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后“海外追赃第一案”在江西上饶开庭审理。潜逃新加坡并获永久居住权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在缺席的情况下受审,并被没收违法所得。  此前,李华波已被新加坡法院以涉嫌洗黑钱、有辱金融机构声誉等罪名判处坐牢15个月。  “法槌”正提醒那些在逃和准备外逃的贪官:海外不是“法外”。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执法能力的增强,追逃追赃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  近年来,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已经初步构建起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下一步,我国还将从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抓好重点个案、加强国际合作、健全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  成为国际反腐典范  中国的反腐行动在国际社会也引起了强烈反响。  委内瑞拉统一社会主义党国际委员会协调员、拉丁美洲议会委内瑞拉分会副主席罗伊·达萨表示,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工作力度空前,将成为国际反腐的“新典范”。  达萨说,反腐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直是一项重要任务,因为这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国家的法制建设和党派执政的根基。  “反腐不仅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需要,也对官员的权力和行为进行了严格约束,使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护,防止腐败问题成为阻碍国家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绊脚石。”  “我们看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这表明(中国)反腐工作向制度化转变。”达萨说。  达萨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要求反腐始终保持高压和“零容忍”的态度表示赞许。他说,中国在反腐问题上不仅对内保持高压,对外还积极参加和推进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个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框架内的联合反腐工作,加强海外追逃追赃,让腐败官员“无处可逃”,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反腐链。  “从此次反腐的力度、深度、广度和效率来看,中国将成为国际反腐的新典范。”他评价道。  黎巴嫩社会进步党新闻发言人拉米说:“我们非常赞赏中国共产党正在开展的反腐倡廉行动,这不仅对中国国内意义重大,也将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  拉米相信,中国的反腐倡廉行动将会取得全面成功。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分子,中国的法制将会进一步健全,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将会更加顺畅。  拉米还指出,腐败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许多国家都存在不同形式的腐败问题,中国的反腐行动将会对世界反腐产生积极推动作用。黎巴嫩也可以在反腐方面借鉴中国的成功经验。  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近日表示,国际合作在反腐败斗争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反腐败的有效手段。  国际反腐败学院位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郊外的拉克森堡,旨在提供反腐败教育和专业培训,促进对有关腐败现象的研究,提供打击腐败的技术援助,并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  马丁说,人们过去仅仅把反腐败斗争看成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反腐败问题才被视为是一个国际性问题。“自那以后,我们认识到,要想有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就必须进行国际合作。”  马丁说,到目前为止,无论在国际还是地区层面,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法律框架已经逐步建立起来。  谈到中国政府开展的海外追赃追逃行动,马丁表示,中国的反腐败行动有很大的潜力,但也会面临不少挑战,因为腐败很难在短期内被彻底根除,这一点对于所有国家都是相同的。“反腐败斗争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谈到国际反腐败斗争的前景,马丁表示,由于各国的法律系统不同,国际反腐败合作仍面临不少挑战。但总体来说,他对反腐国际合作未来的发展持乐观积极态度。
来源: 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张彬——成都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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